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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的高手研判:美军F-15连续坠毁停飞背后的秘密

注:本文作于2007-11-19,对事故原因的推测与当前公开报道并不相同。欢迎同好共同探讨。

F-15:AOG!

方方

原载于《兵器》,禁止商业性网站转载,转贴请保留。

AOG,是Aircraft On Ground的缩写,意即“飞机停飞”。在笔者的行业中,一旦发出AOG指令,就意味着当前工作转入紧急状态,所有资源全部调动为AOG指令服务,不惜代价,在最短时间内解除飞机AOG状态。

而现在,目前仍是美国空军主力的F-15也遭遇AOG,而且不是一架,而是整个F-15机群——2007年11月5日,美国空军发表声明,由于11月2日密苏里州空中国民警卫队131联队的一架F-15C在训练中解体失事,空军现有的676架F-15战斗机暂时全部停飞。停飞事件随后波及日本,航空自卫队的F-15J于6日宣布停飞。目前其它装备F-15的国家如以色列、沙特、新加坡、韩国等尚未作出停飞决定。

由于媒体大肆宣传F-15停飞造成美国空军作战力量不足的窘境,停飞事件因此轰动一时。人们不禁要问:F-15真的老了吗?这次坠机事件究竟是一次独立的偶发性事故,还是设计缺陷导致的飞行隐患的爆发?媒体高调宣传的背后,是谁在推波助澜?由于事故分析报告要60日后才出炉,笔者将根据目前掌握的有限信息,谈谈自己的推测(不是分析!)和看法。

事故原因推测

目前掌握的信息包括:

时间:2007年11月2日上午(飞机于10时左右坠毁)。

当时态势:131联队4机作1对1空战格斗训练,事故发生时该机正处于解散编队、进入格斗起始位置的盘旋状态,速度400~450英里/小时,过载2.5~3.5G。在此过程中飞机解体,飞行员跳伞。

飞机信息:F-15C型,1982年交付使用。

飞行员部分陈述(来自AWST报道):首先看到座舱内有烟和蒸汽,几乎立刻感到落入飞机气流中(由此判断此时前机身已断裂),随即弹射。

目击者Dairl Asher(来自KCTV5报道):我听到什么东西颤振(原文;Fluttering),象是那飞机的什么东西坏了。我又听到一声巨响,然后看到一些烟迹。

坠毁现场照片(来自KCTV5报道):目前手上仅有的一张模糊照片上可以看到,失事飞机前机身已经不见了,后部机身从机翼后缘附近断开;机翼和平尾仍能看出外形,但右翼损毁较严重;左垂尾仍在原位,能分辨出翼尖;右垂尾已脱落。

事故的直接原因显然是前机身断裂。但前机身断裂就意味着飞机的纵梁出现了严重问题。作为飞机的主要承力结构之一,纵梁受力可以说是相当严苛的,也因为如此,纵梁在设计上的要求也是极其严格的,留有相当的余量。说得夸张一点,可能飞机的其它结构发生破坏的时候纵梁还是好好的。然而失事飞机当时的机动过载只有2.5~3.5G,远未达到承载极限,纵梁却意外折断,不能不让人诧异万分。

笔者就此请教了一位结构工程师。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:失事飞机的纵梁可能存在缺陷,导致这一缺陷的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结构腐蚀(针对铝合金)或结构疲劳(针对钢材)。但既便如此,飞机纵梁也不应如此轻易被破坏。因此可能还有个诱因,飞机在诱因作用下进入意外状态,强大的作用力加上纵梁原来的缺陷,这才导致纵梁破坏,引起飞机坠毁。

那么这个可能的诱因是什么呢?笔者将焦点放在丢失了的右垂尾上。从坠毁现场照片推测,失事飞机应该是以小俯角、可能带小的右坡度擦撞地面,而不是翻滚撞地,这样主要翼面才能基本保持外形。这就意味着右垂尾不会是因为与地面或树木碰撞而损坏丢失——换句话说,右垂尾应该是在空中就已脱落了。这就有两种可能:右垂尾在纵梁折断之前或之后脱落。鉴于F-15的垂尾结构问题由来已久(详见后述),加上Dairl Asher听到的前后两种声音,因此笔者倾向于认为,右垂尾在纵梁折断之前脱落,并且正是由于右垂尾脱落造成飞机状态急剧变化,引起纵梁结构破坏。

据此,笔者对事故过程推测如下:失事飞机进入训练空域后,与对手机解散编队,各自转向270°进入均势格斗训练初始态势(根据联队长Robert Leeker上校描述和此时机动过载判断,此时并非不对等态势训练)。失事飞机右转过程中,右垂尾由于气流分离诱发振动进而因结构破坏而脱落——这就是Dairl Asher听到的“something fluttering”。飞机因此急剧向右侧滑导致侧滑角超过限制,作用在机身上的气动力和机械应力急剧增大,加上纵梁已有的缺陷,最终导致纵梁结构破坏,前机身断裂——飞行员看到的烟和蒸汽就是由于液压管线和电缆随之断裂产生,Dairl Asher听到的巨响和看到的烟也是由此而来。飞行员随即弹射,飞机坠毁。

如果这个推测接近事实,那就意味着是垂尾结构问题诱发了此次事故。而垂尾结构问题,对于F-15来说,可以说是“与生俱来”的问题了。

垂尾问题

对于所有的双垂尾飞机来说,都会面对一个问题:分离流引发的垂尾抖振。但抖振的幅度、后果则取决于机翼、机身、尾翼的气动设计,并因气动设计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。如F/A-18就是因为边条涡引发垂尾振动而被迫在边条上加装翼刀,以打散涡流。F-15也存在同样的问题。

1974年底,F-15A开始交付空军使用,但到1975年中就发现有的F-15垂尾出现疲劳裂纹。此事导致1976年对F-15垂尾进行第一次大幅度改进。然而此次改进没能解决问题,新的疲劳裂纹仍不断出现。1980年F-15垂尾进行第二次大幅度改进,但结果仍令人失望。1986年,F-15垂尾进行了第三次改进,号称结构寿命达到8000小时,结果一架F-15仅飞行了771小时就发现垂尾裂纹。此后F-15的垂尾还进行了多次改进,但结果均不理想。最近一次针对垂尾的大范围处理是在2002年。当时1架F-15在墨西哥湾上空进行试飞时由于左垂尾结构破坏而失控坠毁,飞行员丧生。当时空军采取的措施包括:更换F-15左垂尾;对尚未采取结构补强措施的F-15的机动飞行加以限制。

F-15的垂尾主要结构部件包括:前翼盒,中央翼盒,后上翼盒,方向舵和翼尖吊舱。前翼盒和后上翼盒均采用铝合金蜂巢结构+铝合金隔板+铝合金蒙皮结构,中央翼盒则采用铝合金蜂巢结构+硼-环氧树脂蒙皮+钛合金翼梁结构。研究表明,引起F-15垂尾抖振的分离流振动频率分布在一个狭小区间内,然而不幸的是,这个区间刚好覆盖了前翼盒的固有频率。结果由抖振引发垂尾共振,导致结构疲劳,进而产生疲劳裂纹。一直以来F-15的垂尾改进都是采用结构补强措施,但研究表明这样的措施只能促使裂纹区域向未经补强的区域转移——这就是F-15垂尾不断改进而新的疲劳裂纹不断出现的原因。疲劳裂纹的出现还加剧了结构腐蚀。潮湿空气可以通过裂纹侵入,导致垂尾蜂巢结构深层腐蚀。结果在裂纹和腐蚀的共同作用下,垂尾承载能力大大下降,未到极限载荷结构即已破坏。

从这次的事故来看,如果失事飞机的纵梁也出现了腐蚀和疲劳裂纹,那么作为更容易受损的老“问题户”,右垂尾由于疲劳和腐蚀而导致结构破坏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。

幕后玄机

对于任何一种飞机来说,如果发生由于主承力结构破坏而导致的事故,那么同型机停飞待查并不是什么出格的措施。但停飞的同时还要大肆宣传,唯恐世人不知道美国空军作战飞机不足,这样的处理方式就不能不令人怀疑了。

美国空军一直渴望购买更多的F-22,这是“司马昭之心,路人皆知”。然而有些国会议员对这种冷战时期研制的先进战斗机并不“感冒”,这些年来预算大斧一次又一次地落下,砍得美国空军浑身是血,F-22产量直线跌落到179架。如果按照目前的全速生产率,179架F-22很快就会生产完毕。到时候如果没有新的订单,洛·马就会关闭生产线,想再重开生产线几乎就是不可能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美国空军想要更多的F-22,就要在这几年内说服国会,拿到更多的预算。

美国国会一直有一种看法,即F-15的战斗力已经足够强大,只要将F-22的技术“嫁接”到F-15身上,就能得到一种廉价而高效的战斗机,足以应付未来空中作战环境的要求。这种看法一旦成为国会的共识,那F-22的死期也就到了。所以美国空军一直在明里暗里反驳这种观点。如果我们留意一下,这几年美国空军在舆论造势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。一方面是外国空中威胁论(其中当然有中国空军),宣称F-15已不足以应付未来空中挑战——最近的例子就是美印空军演习,F-15惨败;另一方面则是大肆宣传F-22的优越性能,例如模拟对抗中144:0的“大屠杀”;而美印演习中F-15所受的限制、F-15换装主动相控阵雷达后作战能力的提高则闭口不谈(废话,那不是给国会送炮弹?)。一正一反,对比的效果极其强烈。

这次F-15C失事,刚好给了美国空军一个很好的宣传素材。

第一,老龄化。

媒体像是被统一口径一般强调F-15的“老龄化”,等于是在给持“F-15改进论”的议员施加压力:即使经过改进,飞机业已陈旧,能否靠这些老飞机确保制空权?如果战时再来一次“罢工”,其后果是任何改进论者都要掂量一下的。

第二,力量真空。

F-15全面停飞,等于是未来的一次预演:这些飞机迟早要全部退役,靠179架F-22能否完全取代它们?停飞事件可以大大加深人们对装备数量缺口的印象,空军到国会作证的时候就有炮弹可用了。

第三,装备陈旧。

此次出事的131联队,虽然是空中国民警卫队编制,但实际归属第9航空航天远征部队指挥,属于一线作战部队,却装备如此陈旧的飞机,作证的时候扔出来也是一颗重磅炸弹。

第四,费用问题。

根据来自华纳-罗宾斯航空勤务中心的统计,该中心每年检修90-120架F-15,其中80%垂尾损坏。此外,结构检修中,垂尾裂纹占所有结构故障的1/4~1/3比例。空军自行修复一副垂尾需要2.8万元(1998年美元值,下同),外包修复需要5~7万元。每年需要完全更换5、6副垂尾,每副耗资40万元。每年总计花费在垂尾修复的资金达5~6百万元。如果此次事故证实为垂尾问题,那么全部更换右垂尾需要耗资2.7亿元,而且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。这显然有利于空军增产F-22的立场。

善后措施

美国空军虽然可以利用停飞事件进行舆论造势来赢得支持,但是F-15机群全部停飞非同小可,善后措施也是需要加倍仔细,否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。

首先,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不能是空军自己,尤其不能说是维护制度不善导致了这起事故,否则国会那里就没法自圆其说。第二,主要责任人也不能是波音,更不能说是设计缺陷,毕竟F-15还在对外销售,形象问题是必须注意的。

但要想过关,就至少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:

一,飞机为什么会发生意外结构破坏?是设计问题还是使用维护问题?由于不能归咎于波音,那么就只能是使用维护问题。

二,对于一架机龄25年的飞机,必然经过中期大修,其中主结构检查是必检项目,为什么没有发现纵梁缺陷?由于不能归咎于空军及其制度,所以这一缺陷必然是在后来的使用中形成的。

三,由于不是制度问题,那么使用过程发生结构腐蚀就只能归咎于个人或未知因素。这一点可以参考今年5月在温森斯市附近坠毁的那架F-15D的调查报告。那架F-15D坠毁的原因是一个转接头脱落导致飞机失控。而调查报告指出,那个转接头经过了正确的安装、检查和维护,所以在飞行中脱落只能归咎于某个不可预料的原因。而在11月这起事故中更有利的因素是,这架F-15C是转手来的。2005年131联队才将原来装备的F-15A转给了57和177联队,换装F-15C。所以如果是维护因素也不会是131联队承担责任。而之前的使用者加上“未知因素”的干扰,根本就无从追查责任了。

而作为补救措施,结构全面检查是肯定要做的。目前已知美国空军已经采取了13小时全面检查的措施,其中4小时用于检查飞机纵梁。每架F-15都必须经过这一检查才能恢复飞行。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而机龄较短的飞机,可能会申请拨款作结构修理;而机龄较长的飞机则可能提前退役,并以此作为向国会施压的炮弹。对于今后日常维护来说,可能会发出一系列服务通告,对特定区域作针对性检查。而由此带来的战备完好率下降以及全寿命费用增加的后果,同样可以加以利用。

在笔者看来,F-15停飞虽然不是好事,但美国空军却很有可能利用此事,在与国会的角力中为增产F-22加上一枚重重的砝码。今后究竟如何,且让我们拭目以待。

后记(鼠年春节):

时至今日,已有对F-15解体原因的公开报道。按报道说法,纵梁制造缺陷是导致F-15解体的唯一原因。这和韩亚梓同学的观点是一致的,但我始终难以认同,为此争论了好几次。若以本行的观点来说,没有任何一次事故是单一原因引起的,何况是飞机解体这么严重的事故,居然仅仅是由于20多年前的制造缺陷引起的,实在让人难以信服。

如果只考虑事故结论的影响,而不考虑其它因素,那么事实上这个结论比上文中善后措施更为有利。按照这个结论,事故责任人不是空军,名义上是波音,而事实上是已不复存在的麦道。事故的根本原因也不是设计缺陷,而是20多年前麦道的制造工艺有问题——潜台词:现在波音生产的F-15是没有问题的,大家可以放心购买。波音虽然是名义上的责任人,但赔偿问题还是要解决的。而既然让波音背黑锅,再让它掏钱肯定不行了。所以由于当年和麦道签订的合同历史久远,难以很快找到,恐怕无法追究波音的赔偿责任——这不开玩笑么?!最后,由于是制造问题是唯一原因,所以空军制度与此无关,维护方面自然也没有问题。兜了一个大圈,最后谁都不用负责,但F-15还是大批停飞了,还要掏钱维修,国会老爷们到底是愿意修旧飞机还是买新的F-22呢?

如果这些猜测是真的,那只能说USAF比我想象中更无耻且更有手段,呵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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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2-08 20:19